一、变更事项
1、公司名称变更登记;
2、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并备案。
二、变更条件
1、公司设立1年以上,或与上次变更企业名称满1年以上。
三、需提供材料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,副本;
2、公章,财务专用章,报关专用章,发票专用章,公司其他印章,刻章登记卡;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,副本,IC卡;
4、国税登记证正本,副本;
5、地税登记证正本,副本;
6、最近一期的章程复印件1份;
7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
8、公司新名称。
四、承办时间:15个工作天办结。
五、承办证件:
1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,副本,变更通知书;
2、深圳市公安局公章,财务专用章,发票专用章,收回印章收据,刻章登记卡;
3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,副本,IC卡;
4、深圳市国税地税局税务登记证正本,副本;
6、公司股东成员签署新制定的章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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