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资代表处延长驻地期限需准备资料
1、外国(地区)企业有权签字人(见说明1)签署的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 2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核对原件);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,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、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 4、《外国(地区)企业代表机构登记证》 5、经公证认证的外国(地区)企业合法营业证明 6、经公证认证的外国(地区)企业资信证明 7、需前置审批的,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